经济增长遇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社会保障问题突出,许多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中国经济,面临重重困难。
去年11月初,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宣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公布了10条经济刺激措施,投资总额超过4万亿元,其中,中央直接投资就有1.18万亿元。
“要依法加强对这4万亿元投资的监管,确保这些资金真正用于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上,重点关注民生、关注‘三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们对这4万亿元最为关注。
一些代表还提出,应利用监管4万亿元投资的有利时机,适时修改完善预算法,解决我国在预算监督方面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
“加强监管仅有检查组还不够”
“4万亿元的总投资从去年的四季度开始到2010年底,用两年多的时间完成。”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介绍。
张平特别强调,这其中需要中央承担的1.18万亿元投资,在具体年度的安排中,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批准。
据了解,为加强对4万亿元投资的监管,中央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审计署、财政部、发改委组成的24个联合检查组,赴各地全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组长期住在地方,对中央负责。
“从现在检查的情况看,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况是好的,没有发现大的问题。”张平今天介绍。
“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应形成合力,对任何违法使用4万亿元资金的行为‘零容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周光权代表提出:“要让任何一个违法使用资金的人或者单位都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使每一笔资金,不论大小,都能够用在刀刃上。”
“监管好这些投资,仅有中央检查组还不够。”浙江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赵林中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要从法律和制度上确保这些投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这其中,要发挥好预算法的作用。
“希望成立一个临时监管机构”
随着中央和地方投资的逐渐到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已开始采取措施,加强对这些资金的监管。
“重庆市对于4万亿元资金涉及重庆的投资和项目的审计已于今年1月展开。”重庆市审计局局长王耘农代表介绍,重庆市审计部门已投入60余人参加此项工作。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投资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方向;工程能否及时完成;项目最终效果如何。
除审计监督外,一些代表还建议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现有对预算投资的监督体制刚性不够,容易产生贪污腐败等问题。”周光权代表认为,应建立政府与社会联动的机制,形成系统的“高压线”,共同监督4万亿元的使用。
“任何一个项目都应该提交一份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应的风险评估报告,这样的事前预防使得事后追查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周光权说,同时,还应该邀请全社会进行站在项目之外的、独立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个人、团体和媒体的作用。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代表也认为,民众监督、广开言路是保证巨额投资用在刀刃上的有效措施。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保证投资项目中资金的分配、流向、使用,尽可能对社会全方位的公开。
“审计署的审计、中央政府的监控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如果13亿双眼睛都擦亮了,那么,这样一个监控是会非常有效的。”陈万志代表说。
陕西省商洛市市长杨冠军代表则希望,国务院能成立一个临时机构,监管协调、督促落实这些投资项目。
一些代表提出,这样的机构应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以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修订完善预算法恰逢其时”
“应利用监管4万亿元投资的有利时机,适时修改预算法,”赵林中代表认为,这样可以建立对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的长效监督机制。
据了解,预算法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法之一,它监督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其本质是规范政府的行为。
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制定于15年前的1994年3月,当年中国的财政收入为5218.1亿元。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的财政收入已经增长了十多倍,去年财政收入总规模已达6.13万亿元。
“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现行预算法的有些条款已显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景龙代表认为,这一法律对预算的编制、审批、调整、监督等规定已不能适应客观要求,特别是缺乏加强人大监督的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要求,亟待修改完善。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了解到,从2004年开始,预算工作委员会即已开展修改预算法的调查研究,并于2006年拟出征求意见稿。目前,预算法修改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修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在预算法修改过程中,应重点考虑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对4万亿元投资的监管问题。”赵林中代表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推动了防震减灾法的修订,“三鹿奶粉事件”加快了食品安全法的制定步伐,希望立法机关以此次应对金融危机为契机,加快预算法修订进程。(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