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卫生局局长等三名干部因对疫情传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日前受到责任追究,被免去职务。
去年年底,儋州市发生急性肠道炎疫情,在防控病疫期间,由于市卫生局反应迟缓,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新州镇镇长王军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董浩不履行职责,致使疫情在新州镇等一定范围传播,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市卫生局局长郑豪杰和王军、董浩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儋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市监察局建议市政府免去郑豪杰卫生局长、王军镇长、董浩副镇长职务;对董浩立案调查,追究违纪责任;对未及时报告疫情的市人民医院、新州镇卫生院和白马井镇卫生院给予通报批评。
据了解,儋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同意市监察局意见,郑豪杰、王军、董浩已被免职。王军的镇委副书记职务被同时免去。(邱大军 姚嘉 胡庆魁 梁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