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出的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选举大会执行主席并通过有关议事日程等决定。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3月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出的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选举大会执行主席并通过有关议事日程等决定。胡锦涛出席。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四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会议经表决选举产生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团共一百七十一人,比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减少十人。
当天通过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名单,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名单为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代表团的建议,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作个别调整:
一、按照惯例,从每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始,代表中的国务院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参加主席团。因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中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张德江、王岐山,国务委员刘延东、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以及国家民委主任杨晶等十三人,不再提名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人选。
二、根据有关代表团建议,选举吉炳轩(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等三人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
三、根据工作需要,选举高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
四、朱志刚因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