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日电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米凤君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近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官方今日透露,中纪委日前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米凤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米凤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国有企业财物;违反有关规定,低价从国有企业购买别墅;生活腐化。
米凤君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米凤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米凤君,一九四二年八月出生,曾任长春市市长;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