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全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班日前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培训,切实推进基层检察院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说,最高检党组坚持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决定用两年时间把全国3000余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轮训一遍。这是在全国分州市院检察长轮训结束不久,与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轮训同时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的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培训活动。
曹建明表示,这次轮训活动的目的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曹建明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他说,开展这次轮训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适应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
据悉,轮训活动从2009年2月26日开始,至2010年底前结束,每期参训人数约150人。(记者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