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国新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解读了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相对于1995年出台的《食品卫生法》的新特点。
有记者问,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与1995年出台的《食品卫生法》在叫法上有两字之差,实际内容上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变化是什么?这部新法具有哪些特点?它又如何确保百姓能够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呢?
陈啸宏说,1995年中国颁布了《食品卫生法》,这是一部好的法律,在实践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其中一个原因众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关系,让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的严峻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监管的措施。所以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作为生产经营者,包括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人,在食品安全中的这种特殊作用,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
陈啸宏指出,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也是《食品安全法》的一大特点。另外,新的《食品安全法》吸收了在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理念,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等基本准则。
陈啸宏说,《食品安全法》对科学管理、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明确职责分工都做了规定,这是非常有利于食品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非常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个法律保证。
陈啸宏称,这部法律非常便于操作,他举例说,《食品安全法》第22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发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样就能使原来的标准相互协调一致,不重复、不冲突,也不留空白,统一整合为一个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同时这条的第二款又作出规定,在这个新标准统一发布之前,社会上如何执行原有标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