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独立严谨的成本监审程序,“逢听必涨”,价格听证会简直就是涨价会!刚刚闭幕的甘肃省兰州市“两会”上,兰州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递交一份提案明确指出,现在的价格听证会,从机制上缺少独立严谨的成本监审程序,导致消费者和参与听证的代表们对经营相关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背景资料无从知情,信息上严重不对称,使得听证时维护消费者一方无力抗辩、无法决策,从而让“成本价格”的高算、高举成为公用企业经营者向政府施压的杀手锏,以此作为谋求涨价的理由。
一位甘肃省政协委员指出,目前的听证会制度几乎沦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价格、抑制民众利益诉求的工具。他认为,兰州市近年来较为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2008年秋末举行的“兰州市供热价格听证会”。
价格听证引发成本争议
“是涨15%,还是涨115%,供热成本不能由企业说了算……”去年11月1日,由兰州市热电企业申请、政府物价部门组织的“兰州市供热价格听证会”,因其公示的暖气费调整涨幅之巨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围绕对供暖企业自己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兰州市物价局委托该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完成的一份成本监审报告真实性展开激烈辩论。
不少代表质疑这些成本事先不公开,没人监督和举报,让大家无法判断真假。更有兰州市政协委员、注册会计师张萍认为,这个成本核算不科学,疏漏多;供热核算中的成本报表和成本分析等存在许多不规范,极有可能掩盖了真实的普遍供热成本。
在社会反响十分强烈的状况下,最终由兰州市市长亲自出面拍板:居民供暖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2.80元调整到4.20元。
不少居民表示,由于供热价格的成本核算难以令人信服,暖气费涨得不明不白,让人心里憋屈。
成本没监审不透明的背后
一位知晓内情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实际上,现在价格机制市场化了,平时没人去监督这些企业的成本问题。每一次听证会,相关商品和服务的成本价格资料都是由企业经营者统计并提供。你问价格听证会上公布的成本是否真实?天知道!”他略带嘲讽地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凡兰州市举行的价格听证会,还没有听说哪一场听证会彻底否决了企业的涨价要求而没涨的。”
“‘成本’的高算、高举,成为公用企业经营者向政府施压的杀手锏,在社会舆论上夸大宣传混淆公众视听,以此作为谋求涨价的理由。”不少政协委员指出,现在的价格听证会大多是“听而不证”,往往由申请调价者提出一个“要价很高”的方案,再由听证代表们来“砍价”,使得每次价格听证都在讨论“涨多少”。至于该不该涨?除了涨价是否还有其他解决办法?由企业经营者测算并提供的“成本价格”是否真实?都被忽略。
对此,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贺有利呼吁:“对公用企业要求涨价的理由和成本测算,应由听证组织者事先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示,公开征集第三方组织机构的测评意见和听取普通消费者的意见。”
他认为,某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用企业,无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往往一边用高音喇叭大喊“亏损”,一边不断提高“人为因素”的经营管理成本,擅定工资标准,滥发奖金福利,支付企业管理层的高薪收入,以至出现了“一个电费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社会现象。由此产生的虚高成本却要通过涨价转嫁社会,由大众负担。
成本长效监测机制不能缺
兰州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的负责人认为:应该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要求对公用性企业申请的价格听证会,由独立的审计部门对听证的产品及服务成本进行全面审计,并确保这种审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政府的物价监控部门和具备资质受委托的评审机构,应该建立长期的成本监测机制和价格管理数据库,避免仅依赖企业单方面提供的成本资料,以获取尽可能真实有效的成本信息。特别对进入成本的管理费用、工资奖金、实物福利等,政府应有效监督和控制。
委员建议,对听证会公布的价格成本,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成本规定不应纳入的数据,政府有关部门就应行使否决权,驳回听证申请,并严惩当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同时在媒体上公布处理结果。
贺有利则提出,听证会和成本审查监督的费用不应由申请涨价的企业支付,而应该由财政部门负责,以充分保证价格听证会的公平性、公正性。(本报记者 周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