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二月二十六日电(黄永莉)“将所有港澳援助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成为一流的样板工程、示范工程,向广大港澳同胞和灾区人民交一个满意的答卷!”四川省常务副省长魏宏今天在全省恢复重建港澳援助工作会议上说。
香港和澳门特区为支持四川灾后重建分别承诺给予四川地震灾区一百亿港元和五十五亿澳门元的援助。经过半年多以来川港、川澳双方协调机构的共同努力,目前港澳援助灾后重建项目已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涉及灾后重建的十三个市(州)和五十一个县(市、区)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今天的全省恢复重建港澳援助工作会议。
魏宏表示,四川高度重视港澳援助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工作,绝对不允许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更不允许出现有违廉政勤政纪律的问题。要纠正个别地方追求重建“一步到位”或“标志性”工程等不切实际超标准建设问题。要按照程序、规定和纪律办事,不允许出现未经审批核准擅自动工建设,或越级、越权审批,超规模、超概算建设的情况。
魏宏指出,进一步规范港澳援助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根据《港澳援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和四川省出台的灾后重建政策规定,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级各部门要制订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市(州)和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意见。
二是要抓好重点、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包括咨询评估、可研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经过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在港澳援助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制订上下统一、规范的财务审核、资金申报制度,保障援助资金在港澳援助工作系统内封闭运行,确保援助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安全、独立、透明和高效。此外,对港澳尤其是香港特区非政府组织的援助项目,要按照与港方达成的“两个许可”共识,参与援建的非政府组织须经双方政府认可,参与重建的项目也须经双方认可,同样要严格按照国内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灾后重建的政策规定实施。
三是要强化监督管理。港澳特区政府及民众最关心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援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这两个方面都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