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二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莫非)记者二十六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关方面表示此举将大大增强广东省医疗保险制度的吸引力和普惠性。
该《意见》根据现有政策文件的规定,扩大了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范围,将确实难以进入职工医保的人群,包括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省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渔民,华侨农场、农垦企业中属于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人员,纳入到居民医保,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根据这一新规定,广东各地将在今年七月一日前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加快解决民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的门诊保障需求,扩大制度的受益面。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表示,该《意见》充分考虑了广东省地区间经济发展状况和医疗卫生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允许采取灵活过渡办法,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的地区,在保证基金当期结余率不低于百分之十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项目,同时对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限额的报销。
广东要求全省各地根据《意见》规定,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重点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有条件的地区可取消起付线;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八成,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十万万元人民币;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五成五,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六万元;进一步增加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