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出镜:独立调查团的团员,他们在进入晋宁县看守所之前,被要求把他们的手机、照相机和摄像机,交给所里代为保管,所以我们没有能够找到任何支持他们在看守所内活动的视频资料,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对他们的采访,而大致了解,他们在这里的所见所闻。
杨之辉,云南网记者,本次事件的媒体调查员之一,网友调查团的委员。
杨之辉:整个调查委员会的15名成员,然后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然后把身上的影像设备和通讯设备进行登记存放以后,然后我们在看守所的领导,包括他们市公安局的领导带领下,通过这个巡视走廊,去察看整个监区,然后重点对那个9号监舍去做了一个了解。
记者:在这个9号监舍里面,警方向你们展示或者看了什么样的东西?
杨之辉:我们是通过一个监控窗口看到的,我们是在二层小楼上,平常执勤民警巡视的走廊上看下去的,当时的话,它是整个里外两间,里面就是休息间,主要是犯人睡觉,不是犯人,准确讲是在押人员休息的地方,有18平米左右,长度为6米,宽度约为3米左右,18平米,然后外间就是所称的放风区,放风区的话大概有五六个平米左右。
记者:警方叙述说这个受害人李乔明,他当时被打是在什么地方?
杨之辉:当时就是在放风区,然后当时警方的话,也给我们指了一下大概游戏的位置。
20日中午1点30分左右,"躲猫猫"调查委员会监狱现场探察结束,成员们将于晚些时候形成一个书面的联合调查报告,经调查委员会所有人签字后提供给各媒体发布。对于晋宁县公安局代表共进午饭的邀请,调查团婉言谢绝了,午饭由团员们AA制自行解决。
从 10 点 30 分到1点30分之前的3个小时内,网友调查员究竟探查到了什么?面对网友调查员提出的探查程序,警方又作何回应呢?在网友调查员结束调查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网民调查员成员边民及晋宁县公安局主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阎国栋。
面对国内首次由网友组织的独立调查团,警方首次面对媒体袒露接受调查的心态。
采访阎国栋:一方面呢,我认为,网友也好,媒体也好,介入这个事件的调查,那么有权对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考虑,我们考虑,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可以公开的信息,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公开信息的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就是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边民,本次躲猫猫事件网友调查团副主任,云南网人在中文论坛上的拍砖高手,人称"云南响马",在各大论坛里以思想独立,敢作敢说著称。
记者:那么就是说经过你们调查之后,比如说就您个人,对这次调查结果怎么样?看法怎么样?
边民:我个人的看法,就是调查本身,案件,所谓事实真相这一点,很失望,而且呢,在去之前,就抱着很多疑问,调查之后呢,是疑问更多。
虽然受到了当地公检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也尽了最大努力配合,但限于法律规定对普通公民设置的一些程序上的障碍,调查团仍然对调查过程显得非常失望。
调查团副主任"边民":来到这个监舍的,看守所的会客室的时候,我们再次提出要求,就是要会见普某某,就是致死李乔明的主要嫌疑人,以及和他当时同监舍的当事人也罢,或者叫同案嫌疑人也罢。
边民:我们要求会见的时候,检察长就出来发表检察意见,阻止,反对,阻止,反对。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委员当中的公安领导没有表示什么,晋宁县的公安局的领导则是欣然接受了检察意见,就很顺利自然地,就认为检察官提出这种检察意见,是合法地提出,刑事合法,理由也合法,那么我们接受,这就把我们堵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