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最新一期的《学习时报》刊载署名为林喆的文章《廉政建设的终极价值取向:人权保障》。文章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司法的不公正是由司法人员的腐败行为造成的,而由司法腐败造成的损伤是硬伤和内伤。
文章说,这些年来,检察领域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为: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当检察官“依法介入到各个经济领域”时,一旦以权谋私,手中权力的异变便成为不可避免之事,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灾难。
文章指出,事实表明,一个行贿、受贿、贪污、渎职腐败成风的地方,大都是一个缺乏规范和公正的地方。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最先受到损伤的一定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司法腐败是一种令民众深恶痛绝且后果极为严重的腐败。
文章指,对于国家权力来讲,由司法腐败造成的损伤是硬伤和内伤。用百姓的话来讲,行政再腐败,只要司法不腐败,就有惩治腐败的希望,而一旦腐败在司法领域内蔓延,它所带来的就不仅仅是社会腐败风气的加剧,或整个权力体系和法律秩序的紊乱、失控,或国家权力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的丧失,或公民维权体系的崩溃,更是一种对法律的信念的失落。
文章说,如果说行政腐败毁坏了政府在民众中的公正形象,那么司法腐败的恶果是,在民众层面上,它加深了人们对规范的轻视态度,以及对法律权威或诉讼活动的不信任态度。更不用说,它使得“依法治国”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