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躲猫猫事件结果:玩游戏意外死亡
20日上午,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向调查委公布了“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2月8日17时50分许,晋宁县看守所值班民警接到9号监室有人受伤的报告,值班民警立即赶到9号监室查看,发现在押人员李荞明已经受伤昏迷。看守所民警立即将李荞明送往晋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李荞明头部受伤,因伤情严重需立即转院。在医务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陪护下立即将其用救护车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同时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12日6时50分左右,李荞明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于2月10日将李荞明受伤一事调查情况通报晋宁县公安局: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晋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8日17时50分许,普某某、李某某、余某某等6人趁民警依照规定刚巡视过后,在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当瞎子摸其余5人,在游戏过程中普某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门框上受伤。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友代表:公众有知情权
调查委副主任“边民”20日晚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连线采访时对调查工作进行了介绍:就我们这些人来讲,因为是临时组合,所以在去的路上,我们上车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举行了第一次全体调查委员会的会议,大家集体讨论,民主决议,最后形成共识,拟定了我们今天要调查的范围、主攻方向,包括要提问的问题。
“边民”介绍称,我们进了看守所,按照要求,我们所携带的除了纸笔之外的工具都不能带进去,都交看守所暂存。民警带领我们察看了整个看守所的各个监舍,我们重点观察了被害人李乔明所在的9号监舍,这是第一。第二,在看完监舍之后,我们又与民警进行了询问,指名要案发当天值班的民警,然后看守所也把他们轮着一个一个的叫进来,接受我们的询问、质疑。
就“躲猫猫”事件调查,“边民”评价称,我觉得公众有知情权,现在“躲猫猫”这个事情、这个词汇的热传表现了一种网络和公众对警方的解释不信任,由另外的力量来参与,这个也是一个好事。我现在说一句个人的话,我认为这种调查更专业的不是什么网民。
云南官员披露组织网民调查初衷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接受央视连线采访时表示,对于组织调查团让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当时考虑的初衷,以为这是一个已经演变成一个舆论事件,“躲猫猫”一词迅速在网络上蹿红,被网友称为今年的第一个网络热词,我觉得我们必须及时地回应社会的关切,回应网民的关注。
伍皓说,所以我们觉得虽然政法专门机关对这个事情也在进行司法调查,但我们网民参与的真相调查委员会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社会关切来举行,它跟整个司法调查,大家觉得可能更多的因为我们代替了司法调查,不是一回事。
伍皓还介绍说,“躲猫猫”事件有一点特殊性,因为这个事件发生是在天井,看守所的这些人犯他们是出来放风的时候发生的这个事情,在天井,据我们了解,在天井是没有监控录像的。我们通过跟政法机关、公安部门的协调,我们今天整个由网民和社会公众组成的调查团进到看守所,近距离的到了监舍,能够看到当时整个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