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吉布: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前,看守所里有没有发现过有人玩类似的游戏?
闫国栋副局长:在看守所,有危险的游戏是绝对禁止的,特别是对视觉,听觉造成障碍的游戏,从我分管看守所工作以来,还没有发现过。
委员王雷:我有三个问题,第一,受害人进了看守所之后的表现情况如何?第二,受害人死亡之后,公安局是在什么时间通知的家属?第三,公安局到目前来说,有没有要求火化死者遗体?
闫国栋副局长:受害人从进入监所到死亡,共11天,这11天,看守所每天都有台帐记录,表现很正常。第二个问题:受害人还没有死亡,我们就通过办案单位昆明森林公安局通知家属,来到看守所,在民警带领下将受害人一起送到医院。第三个问题,2月13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对尸体解剖鉴定后,晋宁县公安局向死者家属发出了书面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委员王雷:这个处理通知书是什么意思?要求他们怎么做?
闫国栋副局长:通知书是告知家属可以处理尸体。
委员王雷:通知书是不是强制性的?
闫国栋副局长:按昆明市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在医院死亡的必须按规定火葬。
委员王雷:现在尸检结果没出来,如果死者家属将来对尸检结果不满意,他们要重新鉴定,火化了之后该怎么处理?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尸检鉴定作出后,必须要家属对尸检结果同意后,方能火化。
委员王雷:那就是说这个程序有瑕疵?
闫国栋副局长:不存在,因为家属是不会火化遗体的。
委员王研:平时在押犯的放风时间在什么时间段?
闫国栋副局长:在早饭以后和晚饭以后,早饭10点到11点,晚饭17点到17点半。
委员风之末端:我有三个问题,第一,根据媒体报道,李荞明的父亲在李荞明被收押后,曾两次到看守所想看儿子,其中一次是1月31号,和他一块来的还有一个,是李荞明一案的同犯家属,结果,李荞明的父亲没见到儿子,而另一位却见到了亲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同的情况?第二,当网友知道“躲猫猫”这个事件的时候,已经是事发好几天了,其间是否存在警务信息公开的滞后情况。第三:行凶者普某,他在看守所里一向的表现如何?有没有过暴力举动?现在普某再次被立案侦查,我想知道现在的普某对自己做的这件事是个什么态度?
闫国栋副局长:第一,这是个常识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案件在侦查阶段,在押嫌疑人是不可以会见家属的,只能会见当事人的委托律师,并且要三证齐全。媒体的报道我不清楚。第二、这件事发生之后,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条例,我们不存在公开信息滞后的问题,因为这件事发生在重点保密单位——看守所,看守所和监狱不同,关的是犯罪嫌疑人。如果公开相关信息,有碍于案件侦查,对监所的管理带来危害,这个国家有相关保密条例。第三、普某在所内的表现是有台帐可查的,民警巡视、民警和普某的单独谈话,都有记录,他的表现正常。对于他的前罪和本罪,专案组已经一起并过来,等到尸检报告出来后,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委员风之末端:关于亲属会见在押人,我还是有疑问,媒体报道有人见到了亲属呀?
闫国栋副局长:看守所会见律师是有登记的,媒体报道的这件事,我们没有。
委员吉布:监所发生了这样的事,监所有责任吗?负什么责任?如果有责任,监所应该向受害人家属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