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盛传的“灾区学生做童工”一事,引起中央、湖南省和岳阳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岳阳市教育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并发来了详细的调查资料。今后,接收学校不得再组织灾区学生勤工俭学(2月19日《华西都市报》)。
岳阳市教育局发来详细的调查资料,恐怕就是向社会证明,这样组织灾区学生勤工俭学没有什么不对。他们的理由就是勤工俭学都是学生自愿的,勤工俭学的学生都已经超过16岁,学校没有从勤工俭学的学生中收取任何费用等。可是看着这份调查资料,笔者的疑惑反而增多了。
首先,我们看到学生勤工俭学的时间是3个月,而且很大一部分是在校时间,学生并没有在学校,而是在工厂里做工,如此长的时间,我们不禁要问:学生主要是学习,还是在工厂里做工?1个学期才几个月?
其次,在调查资料中我们看到,勤工俭学有中介服务费(150元/人),学生勤工俭学需要中介服务吗?即使按照一般劳动者找工作来讲,3个月的工作中介服务费是150元也不能说便宜吧?在这背后,能不让人怀疑学校和中介有什么利益分配吗?
第三,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对勤工俭学的规定,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必须纳入学校正常的教学计划。可是岳阳这个学校的勤工俭学,并不是所有学生,本地的学生为什么没有参加?这用“自愿”显然难以解释得通。
第四,调查资料称,调查人员在东莞市调看了学校提供的学生花名册,随机走访了8位灾区学生,与其中的5位学生进行了交谈和走访,均没有发现16岁以下的学生。可是参加勤工俭学的有200多名学生,只调查了8位灾区学生就能得出没有16岁以下学生的结论吗?如此调查是科学调查吗?
第五,这次勤工俭学是经过岳阳市教育局同意的,也就是说岳阳市教育局是脱离不了关系的,可是调查又是岳阳市教育局,这不是自己调查自己吗?这样的调查公正性何在?
第六,其实是我不想再列第七,第八第九了,干脆合在一起说。这件事中间还有很多很多让人疑惑的地方,如政府部门“为每位灾区学生解决生活费750元”,后来学校在勤工俭学所得中又代为垫付伙食费(200元/月),这些钱花在什么地方了总该交代一下。勤工俭学所得缴学校学杂费1000元,是不是太多了?勤工俭学到现在以来,今年1月份的工资均没有发放,12月份的工资最多的也只发放了600元,离学生底薪770元/月还有很大的差距,为什么不发放,是不是背后有什么猫腻,等等。
这一切的疑问,有关部门能装作不知道,我们这些“看客”却不能!
(江苏 肖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