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涉嫌受贿130万元一案,2月10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未作出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3月至2008年6月,陈立奇担任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兼任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管用地规划管理和审批等工作。其间,陈立奇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1家单位财物共计130万元。
2001年底,海南一房地产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申办该公司位于海口市金贸填海区昌炜城市花园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公司经理马某请陈立奇帮忙,陈立奇利用其主管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的职务之便,办理了该证的审批事宜。为表示感谢,2001年底至2002年初,马某分几次送给陈立奇6万元。
2007年,根据海口市政府整体开发和规划西海岸的要求,要将滨海大道沿岸的相关项目用地由原来的商业服务用地改为旅游度假、居住用地。同年7月间,海南一房地产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提交了“海天一色高尔夫度假公寓”项目增加住宅用途的申请。之后,该公司董事长洪某两次送给陈立奇30万元。(记者李轩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