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停放在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门前……”为刹公车私用等歪风,松原市纪委纠建并举,打出一套整治公务车的“组合拳”。其中包括“向有公车私用记录的部门发告诫书”;对违规动用公车3次以上的,司机调离岗位,车辆予以封存,并追究责任;所有公车一律张贴公车标识;强力推行假日公车封存制;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2月19日《新文化报》)
有关资料显示,在中国的公车消费中,1/3用于领导私事,1/3用于司机的私事,而真正用于公事的,不过1/3而已。尽管公众批评有加,各级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但公车“私奔”已然成为顽疾,且日益泛滥,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如果不是一些公车常常停放在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门前,松原市何至于要用文件的形式,作出“严禁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停放在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门前……”的古怪规定?
为何公车私用屡禁不止?答案显而易见——能够公车私用的,都是有一定权力的,指望他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禁止公车“私奔”,恐怕不现实。治理公车私用的根本,在于对权力的规范和限制,而松原市却将注意力放到了公车本身,这不是缘木求鱼吗?
另外,松原市的规定,还显得有些过于宽容,比如“对违规动用公车3次以上的,司机调离岗位,车辆予以封存”,这就是说,司机至少有3次公车私用的机会。当然,最后我还是期待松原市的这次整治公务车的“组合拳”能够打出威风,打出效果。(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