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城市原发改局副局长、市物资总公司总经理高永生,于2月19日被应城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2月3日15时20分许,高永生私自驾驶单位小轿车外出,在酒后返回应城途中,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两名乘坐摩托车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高永生既没有报警,也没有求救,匆忙逃离了事故现场。2月6日,高永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被应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高永生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据悉,高永生已被开除党籍、撤消行政职务。(胡建华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