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七日电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二OO九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职能,为农业农村工作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00九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现、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通知》要求,以落实和执行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以及《二OO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部署和要求为重点,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和目标,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通知》提出,要牢固树立和不断强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意识,依法加大对破坏、侵占耕地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着重审理好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纠纷案件,均衡确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转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要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维护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权能。审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等纠纷案件,及时化解可能激化的矛盾。准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审理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案件时,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返乡创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制度措施,为农业稳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说,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基本要求,落实分类指导原则,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巡回审理。依法充分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权益,保障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