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体育局原局长熊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区专用足球场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34.5万元。近日,北碚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了熊某有期徒刑七年,并依法追缴赃款34.5万元。
法院今年1月审理查明:在2002年至2006年11月期间,熊利用担任区体育局局长和康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之便,在区专用足球场建设中,先后6次收受北碚一建筑安装公司给予的17万元好处费以及某建筑公司包工头郑某给予的16万元和某建材公司唐某给予的1.5万元好处费。(记者 徐勤 通讯员 张卫 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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