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政协原副主席受审 涉嫌受贿百余万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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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荆门市政协原副主席受审 涉嫌受贿百余万
2009年02月13日 12:49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涉嫌受贿人民币103.12万元、美金2.5万元,昨日,荆门市政协原副主席高占松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审持续了6个多小时,当庭未宣判。

  高占松今年58岁,从1997年至2008年,分别任荆门市建委副主任,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建设局局长;建委主任,政协荆门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副厅级)。因受贿嫌疑,去年3月,经省检察院决定,由省公安厅对其刑拘。

  公诉方列举了高占松犯受贿罪共7大事实,几乎均与“工程建设”和“开发小区建设”有关,有的是为中标,有的是为小区配套费,有的是为顺利拿到工程款等等。

  庭审时辩论激烈有序。围绕“案发前的退款是否被认定为犯罪”、“案发前向领导承认收过钱是否属自首”等几个焦点进行了几次辩论。

  下午3时50分左右,高占松最后陈述说:“我认罪态度好,主动交待,请求从轻处罚……”

  大收朋友的巨额现金

  高占松从2000年开始接受别人所送的现金,7名送钱人中有3人是他多年的朋友,有的是老乡,有的还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铁哥们”。

  荆门市华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某(已被判刑),是第一个给高占松送钱的人。他们是出生在同一个镇上的老乡。

  根据检方指控,2001年8月至2005年12月,周某先后承接了荆门市大桥广场等工程,总造价1000余万元。2000年至2008年,为了得到和感谢高占松的关照,周某先后8次送给高占松53.12万元。

  2002年,荆门市个体建筑开发商闵某在开发金宇小区过程中,通过时任荆门市物业发展公司经理的刘某,找到时任荆门市规划建设局局长高占松,缓交金宇小区城市建设配套费72.39万元。2006年上半年,工程完工,刘某先后两次从闵某手中拿去30万元送给高占松。当年7月,经高占松签批同意,闵某在交纳20万元配套费后,拿回了72.39万元配套费的欠条,所欠的52.39万元做了销账处理。

  此外,高占松还接受荆门市宏业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11万元。

  大收感谢、好处费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7年,荆门市凯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凯凌紫竹苑等小区。2003年春节至2006年春节,该公司经理陈某先后送给高占松5万元。高占松在陈某开发小区的过程中提供便利。

  2001年至2006年,宜昌市创世纪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在荆门市承接了两处空调通风安装工程,其法人朱某于2003年春节至2006年春节,先后送给高占松4万元。高在工程款的拨付上为该公司提供便利。

  高占松还先后收受了荆门市三箭建设有限公司经理王某美金1万元,收受浙江商人谢某美金1.5万元。同时,高占松在两人相关工作上提供便利。(记者刘汉泽特约记者肖木森通讯员陈光友文斌)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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