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11日召开的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西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将提高到150元以上,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45元以上。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将提高
据了解,目前,全区城市低保对象每月保持在60万人左右,农村低保对象近200万人,还可能有300万左右的灾民需要救济。今年,全区要基本建立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50元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45元以上。同时,还要重点关注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的发展动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特别要做好边境地区0~3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工作,做好3~20公里范围内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的工作。
农村五保每月增加20元
2008年,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月保持33.9万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享受到145元的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享受到“30元钱、30斤米、1斤油”(折合现金约95元)以上的供养标准。
今年,广西各地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确保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钱、30斤米、1斤油”以上。
新建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今年,全区民政系统将抓紧建设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其中,民政部门将抓好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的乡镇敬老院项目建设,自治区筹集资金0.75亿元,支持各地新建150所乡镇敬老院,实现乡乡镇镇都有一所敬老院的目标;维修改造一批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8000张以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000张以上;资助新建10个县级福利院或社会福利中心,到2010年,实现全区14个地级市、109个县(区)都建有一所国办示范性的社会福利院的目标,总床位达到1.2万张。
此外,民政部门还将重点督查和指导12个市儿童福利院和12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的开工建设。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5281万元,支持11个市建设73个社区服务设施项目;抓紧开工建设10所光荣院;抓好减灾备灾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中央救灾物资南宁储备库的筹建工作。(记者唐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