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韶关市政协委员被劫杀案前日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根据法院判决,今年55岁的韶关市某药业公司总经理郭某与前来韶关打工的湖南衡阳籍18岁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近一年,因为出手越来越“吝啬”,被该女子与哥哥和朋友合谋绑架勒索,在反抗中遭刺死。
2007年8月,莫燕华前往韶关市青石街某休闲中心找工作,遇到来此消遣的韶关市政协委员、韶关市某药业公司总经理郭某,此后发生关系。被保养后,起先郭每次都会发给她一两千元的“工资”,后来降至两三百,引起莫燕华的不满。2008年7月上旬的一天,莫燕华与哥哥莫燕军和朋友苏军预谋绑架勒索郭某。
7月29日,购买好作案工具后,莫燕华、苏军、莫燕军三人先后来到韶关市武江区五祖路某宾馆开好房间。莫燕华随后给郭某打去电话,郭某来到约定的房间后,苏军、莫燕军便从衣柜中冲出,各持一把弹簧刀架在郭某的脖子上。郭某在反抗中,被刺当场死亡。
今年2月10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苏军死刑;判处莫燕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莫燕华无期徒刑。
《南方都市报》供稿
相关报道:韶关政协委员被劫杀案一审:一被告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