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中国政府尊重并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都有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具体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在西藏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在西藏,目前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达1787处,住寺僧尼46380人。西藏自治区及所辖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自治区佛教协会办有佛教刊物和藏文印经院。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保护藏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1951年,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明确规定,在西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在废除三大领主包括上层僧侣的封建特权,废除剥削制度,实行政教分离的同时,中央政府再次重申要“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俗习惯”,由宗教界人士按民主原则自主管理寺庙。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将布达拉宫和大昭寺、札什伦布寺、哲蚌寺、萨迦寺、色拉寺等著名宗教活动场所列为全国或自治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每年都拨发专项资金和黄金、白银等用于寺庙的维修、修复和保护。国家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已达3亿多元。
到目前为止,由国家和自治区出资维修、修复的著名寺庙有:大昭寺,白居寺,则拉雍仲寺,敏竹寺,兴建于八世纪的桑耶寺,藏传佛教格鲁派四大名寺札什伦布寺和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昌都强巴林寺,热振寺,萨迦派的萨迦寺,噶玛噶举派的楚布寺、噶玛丹萨寺,直贡派的直贡帖寺,苯教的墨如寺、热拉拥仲林寺,以及夏鲁派的夏鲁寺等。对布达拉宫的维修,国家共拨专款5500多万元,历时5年多,维修面积达33900平方米。国家资助专款670万元、黄金111公斤、白银2000多公斤及大量珠宝,修复了五世至九世班禅灵塔祀殿。为修建十世班禅灵塔祀殿,国家一次就拨专款6620万元、黄金650公斤。1994年,国家又拨款2000万元,继续修复甘丹寺。
西藏不断加强对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九十年代以来,藏文《中华大藏经·丹珠尔》(对勘本)、《藏汉对照西藏大藏经总目录》、《因明七论庄严华释》、《慈氏五论》、《释量论解说·雪域庄严》、《嘛尼全集》等陆续整理出版。已经印出《甘珠尔》大藏经达1490多部,还印出大量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供给寺庙,满足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宗教研究机构、高僧、学者的有关佛教专著,如《贝叶经的整理、研究》、《西藏拉萨现存梵文贝叶经的整理》、《西藏宗教源流与教派研究》、《活佛转世制度》、《郭扎佛教史》、《西藏苯教寺庙志》、《中国藏传佛教寺庙》、《西藏佛教寺院壁画艺术》等,都正式出版发行。
在西藏各寺庙开办的学经班中,进行宗教经典研习的学经僧人有3270人。近几年来各教派推荐、输送了50多名活佛、格西和寺庙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到北京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进修深造,已有20多名学僧学成毕业。
国家尊重活佛转世这一藏传佛教的信仰特点和传承方式,尊重藏传佛教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1992年,根据宗教仪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了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的继任。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于1995年经金瓶掣签,并报国务院批准,完成了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坐床、受戒这一佛门盛事。
各级政府对西藏的各种宗教、各个教派及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一视同仁,尊重并依法保护各种宗教活动。信教和不信教群众、藏传佛教的各个教派都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各寺庙均由民主选举的管理机构,自主地管理寺庙内部的事务。僧尼们自主地学经、辩经、听高僧讲经说法,举行灌顶、受戒活动,传授密宗法要,修习各种仪轨,给信徒们念经、超度亡灵、摸顶祈福等。信徒们可以自由地去寺庙、神山、神湖朝拜,转山、转经、上供、斋僧布施、煨桑、诵经。在西藏到处都可以看到善男信女悬挂的经幡、堆积的刻有佛教经文的嘛呢堆和磕长头、转经、朝拜的信教群众。信教群众家里几乎都设有小经堂和佛龛。据估计,每年到拉萨大昭寺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就达上百万人次。
结束语
大量事实充分说明,西藏的人权事业在不断进步,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各级政府为保障和促进西藏地区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努力,西藏人民今天享有的人权是旧西藏无法比拟的。西藏人权事业进步和发展的事实,是无可辩驳的。这是到过西藏、对西藏历史有所了解的国内外人士都可以得出的公正的结论。达赖诋毁今天西藏的人权状况,但在西藏大规模地粗暴地践踏人权的情形,恰恰是在达赖统治的旧西藏发生的,这是旧西藏残暴、野蛮、黑暗的政教合一制度和封建农奴制度产生的罪恶。流亡在外的达赖对旧西藏普遍的践踏人民群众基本人权的状况只字不提,竭力掩饰,却对新西藏的发展、进步百般诋毁和攻击,以编造耸人听闻的谎言欺骗世界舆论。“妄语戒”是佛教的根本戒条之一,达赖肆意编造谎言,违背和践踏这一戒条,这只能向世人暴露其打着宗教旗号进行分裂祖国活动的本来面目。
西藏各族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地建设新西藏。由于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起点很低,高海拔、严寒和缺氧的自然条件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目前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仍然不高,西藏人民享有的人权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各级政府将一如继往地为在西藏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出艰巨的努力,以此来继续推动西藏地区人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二月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