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唐运南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日前被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查明其贪污受贿事实:2005年至2007年间,唐运南在担任广西大学附属中学校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共计679252.46元,个人实际所得364749.60元。2004年至2005年间,唐运南在为广西大学附属中学采购多媒体电教、网络工程等设备过程中,以“检测费”名义向广西师范大学电子设备总厂索取贿赂共计564055元。
检察机关认为,唐运南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索取贿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刘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