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打假”
2009年初,河南洛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防止和打击利用领导或领导亲属名义进行招摇撞骗的通告》称:近来,有人以该市领导或领导亲属名义进行所谓招商引资、介绍工程、找基层办事,甚至伪造领导批示进行招摇撞骗。希望各县(市)区、各部门发现后要一律不信、不见、不理、不办,而且要通知公安部门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纪检监察组织报告。
《通告》要求,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发现情况应报未报的,由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收到单位和个人的反映后,都必须逐级上报至市纪委、市监察局,同时应对收到的反映迅速进行核实,并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核实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市领导同志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名义要求办事的不加拒绝,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同级纪检监察组织责令纠正,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各级领导干部怂恿或默许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以领导干部名义要求办私事、谋私利的,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党纪政纪进行处理;对以市领导同志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名义要求办事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按有关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查
一纸通告引发热议
近年,国内曾发生多起有人冒充党政军领导或其亲属实施诈骗的案件。洛阳市纪委负责同志介绍,此前洛阳也发生过有人假冒市领导之名进行招摇撞骗的事情,严重扰乱了党政机关正常秩序,败坏了党风政风,危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市委、市政府为严防此类行为发布通告。通告发布后,市纪委未接到这类案件的报告。
该通告于1月4日公开刊登在《洛阳日报》头版。河南省社科院党建政治研究所所长王友洛表示,诸如此类性质的通告多走内部文件,像洛阳市直接公布于媒体的,在全国并不多见,这是对少数不法分子的“重磅”警示。通告发出后,引起市民和网友的关注与热议。
洛阳市民张先生认为,既然政府敢于公布这样的文件,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打击这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决心,支持政府这种做法。一位网友留言:六条意见都很有针对性。政府敢于公开打击,而且先从各党政机关、实权部门入手,是一种进步。
网友“小白”说,伪造身份行骗的事古今中外都有,冒充钦差大臣甚至皇帝的都有过。为什么一些人爱用领导及其亲属的名义行事呢?还不是因为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名义具有相当的“含金量”。打着领导的招牌,一些通过正常渠道办不成的事就可以办成了。
“也来说两句”留言称,事实上个别领导干部子女及亲属确确实实在招商引资、介绍工程、找基层办事等方面,做得十分出格。
人民网网友“罗瑞民”撰文说,要防止领导被假冒,关键还在于领导要约束好自己,别给骗子“示范”。如果某个领导廉洁自律,从不打招呼,从不批条子,对手下及亲属要求非常严格,假冒此类领导的行骗者十之八九无法得逞。
分析人士认为,在党报的显要位置刊登这样的通告,虽然表明了党委政府反腐的决心和勇气,但并没有形成反腐的法律机制。而没有完善的制度约束,一纸通告作用毕竟有限。
评点
“阳光”行政 才能让骗子无处遁形
纪德尚(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洛阳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这份通告,是洛阳公开反腐败的一种表现。通告的出台至少说明了两种情况:第一,既然有人以市领导或领导亲属名义进行一些不正当活动,或是冒充领导名义进行招摇撞骗,从一个侧面说明以领导的名义容易得手;第二,从另一方面也说明,很多问题没有领导的批示或签字难以解决,所以才会滋生这类腐败现象。敢于公开打击,表明了洛阳市委、市政府加大反腐力度、维护政府公信力的决心,值得肯定。
客观而言,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有些人出于投机心理,习惯于借助各种“关系”进行活动。同时,有关部门中的确有极少数人以权谋私,做一些有益于亲属、亲信等人,却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洛阳市出台的这个文件,明确告诉有投机心理的人,在经济活动中应使用正常手段,弘扬正气。这种对违法违纪现象做出的警示,将事后控制和事前预防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尤其要自觉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抵制不正之风,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那些或真或假的以领导名义“批条子”的现象。(曹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