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旱情凸显农业保险覆盖面窄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未全部铺开 现有法律并未落实
一场50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正在北方小麦主产区肆虐,严重的旱情也暴露了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宽的困境。记者今天(2月9日)从保监会和有关专家等多方求证后发现,主要有两个原因:虽然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去年已扩大到全国粮食主产区,但试点范围并未在试点省区全部铺开;现有的法律并未落实。
农业保险是一种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的保险,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加之大多数农民自觉参保意识低,因而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
我国从2007年开始推行由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金额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共同承担,初期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大豆等5个品种。2008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已由6个省区扩展至16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增加了花生、油菜达到7个品种。
据保监会统计,截至2008年11月底,种植业保险共承保农作物及林木5.1亿亩,参保农户达6700万户;能繁母猪保险共承保4300万头,参保农户达1200万户次,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赔款累计达42.2亿元,受益农户覆盖1032万户次。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从目前媒体报道看,农业保险理赔的不多,发挥作用似乎不大。主要原因是我国农业保险理赔大多是洪涝、台风等灾害,洪涝灾害的结果很明了,受灾了就形成了损失,但旱情并不意味着最后没有收成,从技术标准上而言,旱情并不意味着保险立即理赔。
另一个原因是虽然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去年已扩大到全国粮食主产区,但试点范围并未在试点省区全部铺开,受财力所限,每个省区也是选择了几个试点,覆盖面不宽。
此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有巨灾风险的分摊机制。因为一旦发生巨灾,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遭受“重创”,有的公司可能一夜之间垮掉。郝演苏表示,巨灾保险法律一直处于悬空状态,并未落实,也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
他说,11年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最近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也规定,国家发展由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相关的法律是完善的,但一直没有落实。
据悉,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21.5亿元的预算额度开展保费补贴试点,去年安排60.5亿元。专家建议,欧美地区大包大揽的农业保险发展途径并不适合中国,在目前国家财力条件下,应该首先对全国食品供应的重要农业生产区域建立保险保障。
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今年种植业保险将逐步覆盖全国主要产粮区和生产大县,养殖业方面,除巩固发展能繁母猪、奶牛等保险外,还将积极开展橡胶、林业、家禽、淡水养殖和地方特色农业等领域的保险服务。(记者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