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焦点】
不明财产没那么多?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指控的7项犯罪事实,李天贵除一项认可外,对于其他6项持有异议。因为控辩双方在指控的事实上异议较大,双方当庭发生激烈争辩。
1.收钱没有办事,是否为受贿?
检方指控:2001年,湖北B置业公司开发荆门市一小区。2001年6月,李天贵在该小区的规划、配套费减免等方面予以了关照。为了感谢李天贵的关照和今后继续得到李天贵的支持,2006年春节,该置业公司董事长徐某到李天贵家中拜年,送给李天贵金条1根,价值2.2万元;2007年春节,徐某再次给李送1 万元。
李天贵辩称,这一小区的规划不是他审批的,由政府审批的。徐某的岳父是他的老领导,且私交很好。徐经常代表其岳父来看望他。徐给他送钱,只是感情上的往来,不存在利益上问题。
2.不明财产没那么多?
检察机关指控,李天贵有超过208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
李天贵辩称,近年来,他和妻子的工资和福利涨了很多。而且,前些年,他的儿子考大学、出国留学,自己和妻子过50岁生日,亲属送了不少礼金,加上变卖收到的烟酒,他的家庭收入可能不止300万元。若算上这些,他不存在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
【李天贵其人】
李天贵, 1956年9月29日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湖北省沙洋县人,1997年4月至2002年6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2001年 10月至2002年6月任荆门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荆门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荆门市规划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6月至2006 年12月任荆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07年1月任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荆门市第七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