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大祸已然临头
钱财死不放手
2008年3月,陈马根再次找到王某商量对策,这次他下决心把200万元暂时先退给王某,以避避风头。
陈马根主张把钱直接打进王某的账户,王某不同意,称这样做风险太大了,容易被发现。这时的陈马根被这200万元搞得焦头烂额,已不再是手握土地大权、索要钱财时那个神气的“土地爷”了,也不再是想出“委托炒股”妙计的“智多星”了,他已经没有主张了。这次密商是无果而返。
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陈马根当然不甘心!还是利用最初的手段即炮制委托炒股协议!要做得逼真!他决定暂时退还给王某220万元,多出的20万元算是炒股盈利部分,这样看起来跟真的委托一样。2008年3月10日,陈马根借到上海看病的机会,约王某到上海一家小宾馆里协商处理办法。陈马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王某,并向王某索要了王某母亲的身份证,又叫王某写了一张收条:“收到委托陈马根炒股投资理财的全部款子。”落款是王某母亲的名字。三四天后,陈马根通知王某到其家里取钱,陈马根给了王某一张金额为220万元、以王某母亲的名字存在中国农业银行芦墟支行的存单,并再次强调两人口径要一致。
到了这个份儿上,即将被这200万元拉进监狱的陈马根还不忘关照一声:“这阵风声过后,等到太平的时候,你还是要把这220万还给我!”
其实,自调取了漳水圩地籍资料后,吴江市检察院的反贪干警们就觉察到这块地的权属变更中有些不对劲,在侦办庄恩鸣受贿案的同时,也将陈马根纳进入了侦查视野。2008年5月13日,陈马根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5月21日,被依法逮捕,11月10日被依法提起公诉。2008年12月19日,吴江市国土资源局汾湖分局副局长陈马根,因受贿227万元被吴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陈马根没有提起上诉。(唐留春 万健 卢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