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二月四日电 (记者 甘娜)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今日通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发生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致三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为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彦辉,日前其已被停职。
据通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十三时许,云南省大理州境内的祥临公路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现已查明,肇事车辆为小型越野车,驾车人和彦辉,肇事时为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三人是:何伦军,四川省大竹县人,在大理市下关镇打工;何伦军妻子张天香,南涧县人,随何伦军在大理市下关镇打工,怀有七个月左右的身孕;何伦军之女何玉玲,九岁。
经抽取驾车人和彦辉的血样进行鉴定,驾车人和彦辉血液中无乙醇含量。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月二十三日事发当天,大理州弥渡警方对涉案驾驶人和彦辉实施传唤,在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驾驶人和彦辉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部门作出了对其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
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有关规定,认定驾驶人和彦辉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现死者遗体已火化,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损害赔偿已达成协议并兑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