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日前表示,中央电视台部分频道以及北京电视台台标写法不规范。
该司表示,在目前国内上星的50个电视频道中,有20个电视频道的台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需要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今年中国教育电视台台标由英文字母缩写“CETV1、CETV3”改为汉字的“中国教育1、中国教育3”,这一改变获得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表扬,认为对媒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起到了示范作用。
同时,教育部语用司批评说,近年来我国一些电视台台标采用英文名称缩写,而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其法定拼写形式汉语拼音。语用司认为,这不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要求,不利于宣传、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据教育部语用司统计,在全国的上星卫视频道中,40%的台标需要修改。教育部语用司表示,他们将与国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共同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部分台标不规范电视台
央视CCTV1-CCTV12及山东教育电视台(SDETV)等频道完全使用英文;中央电视台3个频道(CCTV新闻、幼儿、音乐)及北京电视台(BTV北京)、内蒙古电视台(NMTV内蒙)、重庆电视台(CTV)、西藏电视台(XZTV西藏)等频道混合使用英文和中文(含汉语拼音缩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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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台:无调换台标打算
对于台标被质疑不规范一事,北京电视台相关负责人昨日回应称,目前使用的台标是今年1月1日新启用的,已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批,完全合法。这位负责人表示,台里目前没有作出调换的打算。
昨日,记者致电央视总编室,其工作人员拒绝就此事作出回应。
记者 勾伊娜 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