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在任职期间,利用掌管征地款、动迁补偿款等机会,贪污受贿3000余万元,另有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罗亚平日前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接受审判。
罗亚平今年49岁,出生在抚顺市郊的一个小镇。1997年,她担任抚顺市顺城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2002年,兼任该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主任,2006年正式成为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去年4月,罗亚平被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早在2001年6、7月间,罗亚平在给一家开发商“尽快办理土地报件业务”时受贿,受贿金额达10万元。此后,她截留了最大一笔征地款达800万元。
在担任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主任期间,罗亚平利用掌管黄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审批权的职务便利,大肆敛财。当时的土地出让金并没有由财政部门收取,罗亚平就将国有土地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刚开始她让前来缴款的单位拿两张支票,一张她交给土地经管中心,一张她拿到银行兑换成现金装入自己的腰包。到后来,卖地得了钱,完全凭心情或交给土地经管中心,或直接据为己有。
与此同时,罗亚平还打起了征地款和动迁补偿款的主意。在看中某处房产后,先用房主的名义制作假的动迁手续,骗来动迁款给房主,房子就成了她的。更多时候,她直接制作假的动迁手续骗钱。
从2001年至2007年,罗亚平累计涉嫌贪污、受贿3000余万人民币,另有2800余万人民币、69万余美元的巨资财产来源不明。其行为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
庭审时,罗亚平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解,不愿认罪。法庭将择期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记者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