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记了应保持干净做事这一原则”
浙江桐乡市安监局原局长马维翔坦承自己受贿是从春节期间收礼开始
马维翔,曾任浙江省桐乡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经贸局副局长、安监局党组书记兼局长。检察机关查明,他在担任桐乡市经贸局副局长、安监局党组书记兼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共计23万余元。
2008年l2月l6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马维翔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在看守所内,办案检察官与马维翔进行过多次交流,此文系根据交流内容整理而成。
平步青云是曾经的辉煌
检察官:现在回想起来,你对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后悔吗?
马维翔:我于l977年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0多年。这段时间正是国家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从起步到成熟的历史性发展时期。伴随着这一时代的脚印,我很幸运地从一名企业普通工人一步一步走上了部门领导岗位。这其中有自己不懈的努力,但更离不开组织对我长期的培养。但是,自己由于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放松警惕,不知不觉犯下了党纪国法所不容的错误,辱没了家风、损害了家庭、葬送了前途、辜负了组织的期望、败坏了党和政府干部的形象。通过两个多月在牢中深刻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深感自己有罪。
【旁白】 通过自己的努力,马维翔从一名普通的企业员工,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成长为一名学术型部门领导。其在担任桐乡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每年均在国家级报纸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并连续三年被国家安监总局特邀参加“全国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发表演讲,前后l2个系列讲座由北京大学出版社等4个出版社汇编成《安全生产监督实务》在全国发行,其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督领域颇有名气。可是他在权力和荣誉面前经不住诱惑,成了高墙内的一名囚犯。马维翔的结局给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群众,用得不好则会害人害己。
忘记原则是贪腐的开始
检察官:客观地讲,在你担任桐乡市安监局局长期间,你的工作做得还是相当出色的。
马维翔:我分管安全生产时间长达十年之久,这段时间正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逐步完善的时期,桐乡市也不例外。在我的主管下,桐乡市传统行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许多中小企业通过专项整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推广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我作为安监局主要领导,凭借自己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许多企业与我建立了不错的关系。
检察官:但是,你收受的财物也往往是这些企业负责人送的。
马维翔:是的,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和他们接触多了,久而久之,许多老板与我成了朋友关系。碍于情面,我开始在春节期间接受各种宴请,收受礼券、现金和物品。我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了作为一个监管部门负责人应与被监管企业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忘记了作为一个监管人员在为企业破解难题、保障安全、办实事过程中时刻应该保持干净做事这一工作原则。
【旁白】 俗话说“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马维翔的腐化堕落也是从他放弃内心本该具备的党性、人性的基本原则开始的。由此可见,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处理公私问题上,都应该考虑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坚持了原则,时刻在内心深处筑就一道牢固的原则防线。
追求私利是堕落的根源
检察官:桐乡市创新安全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马维翔:桐乡市创新安全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是由我发起创办,由其他自然人出资成立的从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的公司。但实际上,我是借用他人名义创办中介公司,为自己谋取私利。
检察官:你的家境条件不差,工资也不低,怎么会想到这个方法?
马维翔:这里有我的私心。当初我之所以会这么操作,主要有以下两条理由:一是我的年龄大了,总要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现在在岗位上通过创办中介公司可以为自己今后谋求新的发展打好基础;二是确实受了某些部门领导适时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马上进入企业谋求“二次发展”行为的影响,结果使自己在原则问题上犯了错误。总之,我犯罪是我党性观念不强、私利思想严重的结果。
【旁白】 马维翔从人生的巅峰跌落到谷底,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思想上一定要绷紧廉政这根弦,不能越雷池一步。如果哪个党员领导干部被私利蒙蔽了双眼,那么牢狱之灾就几乎无法避免。
高墙忏悔是他人的镜鉴
检察官:现在在看守所内,你感触最深的是什么?
马维翔:一失足成千古恨。今天我被囚禁牢中,失去自由。此刻的心情与当初在领导岗位上风风火火的感觉形成鲜明对照,这种反差让我刻骨铭心。
我经常在睡梦中惊醒,“为什么会坐牢”是我在高墙内经常问自己的一个问题。平时在工作中,我常以“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祸福苦乐,一念之差”告诫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而我却因一念之差给自己的人生以重重一击,以至于跌倒了就很难再爬起。今后,我将面对现实,努力改造自己。
【旁白】 高墙内的日日夜夜,使马维翔最终认识到自由值千金。马维翔的反思就像警钟,希望行走在法律边缘的党员领导干部能吸取他的教训,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谨记:放纵贪欲定自毁,为官不廉终要悔。(作者:桐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