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参谋长呼吁尽快出台《人民武装警察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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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警部队参谋长呼吁尽快出台《人民武装警察法》
2009年01月24日 1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武警部队参谋长王建平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尽快出台《人民武装警察法》,确保武警部队的法律地位,确保武警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月4日,胡锦涛主席在会见武警部队党委一届六次全体会议人员时强调,要大抓军事训练,增强遂行执勤、处突、反恐等多样化任务的能力。回顾2008年,武警部队按照胡锦涛主席关于“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的新要求,在完成执勤、处突、反恐、海关执勤、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正常任务的同时,参与完成了抗雨雪冰冻灾害、藏区维稳、汶川抗震救灾和奥运安保等重大任务。

  王建平参谋长说,“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武警部队在完成多样化任务中,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比没有先进武器更可怕。”应当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加强法规配套建设,用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武警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方面,积极推进《人民武装警察法》立法工作。王建平参谋长介绍道,从国内看,目前我国已经有国防法、现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法、香港驻军法、澳门驻军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而没有武装警察法。从国际看,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警宪部队都有专门的法律,如《俄罗斯联邦内务部内卫部队法》。

  他指出,武警部队作为执法部队,从组建到现在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武警部队履行使命中的职责和权力。当前,武警部队任务不断拓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多样化任务中涉法性越来越强。因此,尽快出台《人民武装警察法》,确保武警部队的法律地位,赋予官兵完成安全保卫任务相应的职权,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另一方面,加强相关法规配套建设。王建平参谋长提出,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都有相应规定。但有的法规因颁发时间过久,其中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对不适应、不符合、不完善的有关法规应尽快组织修订,以增强武警部队遂行以执勤、处突、反恐为中心等多样化任务的能力。”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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