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宣判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图为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左4)被押送进入法院。 中新社发 翟羽佳 摄
中新社石家庄一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田张梦 高新国)二十二日,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该省无极县人民法院等四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 张玉军、耿金平一审被判处死刑,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其他十八名被告人各获刑罚。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九百三十七万余元。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二00七年七月,被告人张玉军等人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不能供人食用,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配制出专供往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混合物。
被告人耿金平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自二00七年十月开始购买含三聚氰胺的“蛋白粉”共计五百六十公斤。二00七年十月至二00八年八月,被告人耿金平等在明知“蛋白粉”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况下,将约四百三十四公斤“蛋白粉”添加到其收购的九百余吨原奶中。
二00八年八月一日,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检测报告,确认三鹿集团送检的奶粉样品中含有三聚氰胺。同日,被告人田文华等召开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进行商议,在明知三鹿牌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虽然作出了暂时封存产品、对库存产品的三聚氰胺含量进行检测以及以返货形式换回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等决定,但仍准许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十毫克/公斤以下的出厂销售,直到被政府勒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为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九百三十七万余元;被告人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四百六十八万余元。
这批宣判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的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十五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田文华辩护律师刘新维表示,不排除上诉可能,具体要明天会见田文华时再作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