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不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本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其单位主要领导不予提拔重用
今日(20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我省将利用一整年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目标责任制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力争通过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
改善安全环境,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我省要求各企业通过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规范煤矿等高危行业招工和劳动用工管理,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作为我省近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省政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覆盖全省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体系。同时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完不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不合格,本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其单位主要领导不予提拔重用。
在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省政府要求在各行业和各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证照齐全,但安全隐患多、安全没有保证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
同时,在整治活动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于举报的案件,要责成专人依法核查处理,情况属实的将及时给举报人兑现奖金。(记者 岳威 钟清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