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华等三鹿原高管22日再受审 法院或当庭宣判——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田文华等三鹿原高管22日再受审 法院或当庭宣判
2009年01月20日 02:5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2008年12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中新社发 丁立新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昨日,记者从被告律师处获悉,三鹿集团和原董事长田文华等4名高管被诉案将在22日(周四)下午在石家庄市中院开庭,法院可能当庭宣判。

  律师称收到开庭通知

  昨日,三鹿集团代理律师、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魏彦彤律师介绍,当天下午,法院正式通知律师,22日下午2点开庭审理该案。魏彦彤说,当天宣判的可能性很大。

  田文华个人委托的代理律师刘新维也证实,法院已发出通知,虽未明确表示当庭宣判,但刘新维认为,当天宣判可能性极大。

  上述两位律师表示,如果当天宣判,庭审可能只有宣布开庭,并全体起立听取判决书的流程,不会安排其他程序。

  田文华是否上诉“难说”

  对于三鹿集团是否会上诉,魏彦彤表示,需三鹿集团研究决定。刘新维表示,田文华个人是否上诉,“都很难说”。

  此前,魏彦彤介绍,如果作出有罪判决的话,则三鹿集团将被判处罚金。对于罚金的数额,他说“目前还不好估计”。

  对于田文华个人,魏彦彤此前曾表示,以他个人判断,田不会被判死刑。刘新维表示,按照检方指控的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有死刑刑罚,因此,田获得的最高刑罚可能为无期徒刑。

  法定宣判时间临近

  依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应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而在2008年的最后一天,三鹿集团和田文华等4高管站上被告席,庭审距今将近一月。这意味着,该案除非遇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延时宣判。

  被告律师介绍,如真遇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法院批准,才能延长一个月宣判。(记者胡红伟)

【编辑:唐伟杰
    更多国内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