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2008年,在十堰市中心城区的朝阳路边,总投资近亿元的“朝阳上都”两栋24层商住大楼相继拔地而起。谁也想不到,就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这两栋大楼,一栋违法加盖了6层,另一栋则没有任何手续,纯属违法建筑。开发商十堰市江汉房地产开发公司凭一纸假手续,从当地房管部门轻易骗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热销,百余业主落入购房陷阱。整个项目涉案金额高达6964万余元。
2008年底,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贷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和虚假广告罪,四罪并罚,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14年有期徒刑,罚金18万元;其公司被判处罚金65万元。轰动车城的“房地产第一案”尘埃落定。
法槌虽已落下,但此案留下的深刻教训和警示,令人掩卷长思。
空手套白狼,开发亿元项目
襄北农场,37岁的杨巍将在这里度过14年的服刑生涯。豪宅名车的生活及暴富梦想,随着2007年10月朝阳上都东窗事发,一同破灭。对于监狱生活,杨巍并不陌生,早在2000年,他就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出生于郧县,仅有高中文化的杨巍并不甘心于贫困,刑满出狱后,他成立十堰市江汉房地产开发公司,重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故伎,操作公司成立后开发的首个楼盘——朝阳上都。
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杨巍深谙其中之道。空手套白狼,就是他所理解的房地产开发的潜规则。一个刚刚成立的小公司,要想吃下一个近亿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胃口之大,令人瞠目。
朝阳上都项目还未动工,公司就已经债台高筑。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巍的主要工作就一副大老板的派头,忙着四处借钱。他深深明白,要想借到钱,得画一个诱人的饼,这个饼就是高息。从月息1.5分到10分,只要能借到钱,他都可以答应,至于能不能还上,他考虑得并不多。
杨巍最大的一笔借款来自朝阳上都的承建方。2005年7月,朝阳上都拆迁需要一大笔资金,杨巍找到承建方负责人许某某,提出借款900万。许称,他可介绍朋友李军借钱给他,月息6分,9个月归还,到期还不了,每月须支付60万元利息,杨巍满口答应。不久,两笔借款共计768万元打到了杨巍账上。直至案发,杨巍仅支付了10万元利息。
刚开始,每笔借款杨巍都是亲自手写借条,后来,由于借款笔数越来越多,杨巍干脆打印了一摞空白借条,盖上公司印章,随借随填。从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杨巍先后以其公司名义,向20余人及四家单位,以高息为诱和抵押朝阳上都房产等手段,借款3400余万元。截止到2007年10月案发,尚有3076万余元无法偿还,而抵押给借款人的房子大多被杨巍私自销售,给借款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让众业主落入“一房多卖”的陷阱。
杨巍所借款项一部分用于朝阳上项目的建设,一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和归还部分本金,一部分用于公司的运作。据办案机关的笔录,迫于项目的资金压力,杨巍还曾携款数百万元到澳门豪赌,结果全部被输光,就连戴在手上的金戒指,也被拿到当铺当了9000港元输掉了。
虚假按揭员工成骗贷傀儡
由于启动资金严重不足,朝阳上都项目一开始就注定成为一个营养极度不良的早产儿,3000余万元高利贷根本无法满足它的正常成长。急于解决资金困扰的杨巍动起了歪脑筋。
2006年11月,他对公司的员工说:“公司想为大家办理按揭贷款购房预订,首付款和月供都由公司暂时垫付,不用大家出一分钱,大家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就可以了,由公司统一来办理。将来大家不想要房子,公司可以给大家把房子卖掉;如果将来大家有能力,想要房子,公司也可以把房子给大家,到时候只需办个简单的手续就可以了。大家也可以发动自己的亲戚朋友到公司来申购,同样可以享受公司员工的这一待遇。”
“有这样的好事?”公司员工一时议论纷纷,但谁也猜不透杨巍葫芦里卖什么药。尽管将信将疑,但思来想去,大家都觉得不管怎么样,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于是纷纷跟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连工地上的保安也不例外,杨巍统一为员工出具了收入证明,许多员工还将自己的亲戚朋友也拉了进来。没有单位,没有收入的也不要紧,杨巍随便找个单位盖个章,编造一份收入证明。
直至案发,大家才明白,自己糊里糊涂充当了杨巍和公司行骗的傀儡:原来,杨巍拿着这70余人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身份资料、收入证明,到中国建设银行十堰分行骗取按揭贷款2530万余元。
一套假手续骗得商品房预售证
朝阳上都按规划设计建到18层时,杨巍算了笔账,发现就算房子全部卖出,公司不但没有赚到钱,还亏损严重。为了填平亏空,杨巍又私自在上面违法加盖了6层。尽管如此,由于支付巨额利息,加上杨巍平常花费大手大脚,日出上万元,亏空仍无法填平。
为扭转败局,杨巍又将目光盯上了朝阳上都后面的一块未经审批的土地。2007年3月,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朝阳上都B座在这块地上悄然动工了。
2008年7月,B座建到18层时,相关手续仍无法办下来。杨巍急了,7月的一天,他将副总梁某叫到自己办公室说:“你到外面,将原来的东西做一做,办个预售证,这件事不要让别人知道。”
梁有些疑虑:“这——能过关吗?”“做像一点。”杨答。“行。”梁随后找出A座的规划图、红线图等全套手续资料,拨通假证贩子在售楼部墙上所留的办证电话。一个星期后,梁拿到了花400元精心制作的B座全套假手续。
同年8月,梁用套假手续,到十堰市房管局轻松骗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骗到手后,杨开始对B座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至同年10月案发,短短2个月内,就有40多名业主上当受骗,购买了B座的房子,江汉公司获售房款680余万元。
同年10月25日,就在B座竣工验收的前5日,杨巍、梁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双双归案。随着调查的深入,杨巍及其江汉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贷罪和虚假广告罪一一浮出水面。
市委书记批示做好查处及善后
一栋高达18层、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为何能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拔地而起?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早在2007年5月,朝阳上都B座动工建设不久,其违法建设问题就已被相关职能部门发现并处罚,但直至2008年10月案发,其违法建设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此时B座已建到第18层。
2007年5月,十堰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在巡查中发现,江汉公司在朝阳上都后面一块未经审批的土地上,动工兴建B座。同年7月,该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江汉公司停止施工,退还非法占用的1316平方米土地,没收地面上的建筑物(即朝阳上都B座——记者注),并罚款30万元。
江汉公司迅速缴纳罚款后,施工行为并未停止,B座也未被没收。在此期间,十堰市规划局也曾对朝阳上都B座的违法建设问题下达过停工处罚通知,但处罚也仅仅停留在罚款的层面上,这一违法建筑仍在闹市不停长高。
房管部门则称,他们对上述两部门之前的处罚毫不知情,仅凭肉眼和经验,亦无法判断B座手续的真伪。
朝阳上都一案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业主人数较多,引起十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天会专门对此案作出批示:“此案全市上下比较关注,处理好此案对十堰遏制此类案件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请市法、检两院依法办好,了结此案。”
目前,十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协调组,处理善后事宜。朝阳上都A、B两座大楼在停建一年后,由承建商完成后续的建设开发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处理朝阳上都的违法建设问题,补办B座相关手续,最大限度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泉 特约记者徐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