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接访”正在全国各地各系统进行。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要真正做出成效,光靠领导亲自接待、信访部门积极行动还不够,关键要靠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如果只是为了响应号召走过场,问而不查、接而不办,热闹一阵子了事,不仅无益,反而会损害政府声誉。
据报载,某市领导集中接待群众信访3天就超过150余件,受到群众欢迎和称赞。一段时间过去,如此多的上访案件中,反馈到信访部门的答复函仅有20余件,还不到接访总数的两成。
对此,有关部门解释说,部分原因是由于有些问题遗留时间太长,不容易解决,但也存在有的单位和部门对信访落实重视不够的问题。这个解释或许有依据,但并不能让群众满意。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既然有关领导干部接待了,不管最终的解决结果能不能满足信访者的愿望,都应该在最短时间内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明确答复,这样的“开门接访”才有价值,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如果仅仅停留在领导亲自接待上,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遗留问题时间太长,不容易解决”、“重视不够”等为由,迟迟不予答复,或者干脆不答复,就难免有不负责任、“走过场”之嫌,让信访群众产生更大的失望。
群众信访量大小、有关部门办理的效率、质量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地方社会和谐的程度,体现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水平。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以此次“开门接访”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更快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千万不要在“开门接访”之后来个“关门了事”。 (靳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