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于1月11日拉开帷幕,“黄牛”又开始猖獗起来。每年春运都在喊“打黄牛”,但为何“黄牛”猖獗泛滥、屡禁不止?
有人说,是现行法律对“黄牛”们的处罚太轻,最多就是判刑三年,只有更加严厉的处罚才能震慑他们。这种说法或许有一定道理,但不是问题的关键,即使加重对倒卖车票行为的处罚,也不一定能够有效地遏制此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因为“黄牛”的泛滥可能不是一个立法问题,而是一个执法问题。
“黄牛”之所以猖獗,可能是因为他们很少被抓获并绳之以法。当然,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或许有很多,比如,“黄牛”行动隐蔽不易发现,有关部门查处力度不够,某些铁路工作人员与“黄牛”合作等。无疑,欲弄清是一种原因还是多种原因在起作用,需要深入“虎穴”,蹲点调查研究,而这对局外人而言,绝非易事。但无论如何,“黄牛”如果没有铁路工作人员的“帮助”或者“合作”,很难维持,更别说猖獗泛滥了。
可以说,不解决“内”的问题,“外”的问题很难甚至无法解决。铁路部门或许也意识到了“内外勾结”的危害,前不久出台了四项防范措施,包括要求售票员不准代卖代买车票,不准抢票占票,不准带现金、手机上岗,不准售票桌内存放个人物品;规范退票标准和作业程序,对退票过程实施监管;加大对售票的监控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售票人员调离岗位,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但这些措施能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相关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透明度是否高,以及责任的落实是否到位等。更重要的是,如何确保执法部门深入到铁路系统内部对从制票到出票再到售票的整个过程进行探查,并将卷入倒票合谋的内部责任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