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产生的各类纠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因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引发的批量诉讼、集团诉讼等案件,及时向本级法院党组和上一级法院报告。
应对房地产纠纷案上升
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与房地产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呈上升趋势的情况,法院已做好审理此类案件的应对准备。对部分房地产商因资金短缺造成不能按合同及时交房,部分购房者对购房前后产生的巨大价格落差不满而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通过引导,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建撤资逃债审理机制
根据省高院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法院在审理企业因出口不畅而在经济交往中毁约、违约纠纷时,将本着有利于对外出口的原则,平衡好各方利益,尽量促成对外贸易合同的履行。同时,将建立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法撤资逃债应急审理机制,做好人员控制、财产和证据保全、稳定职工和债权人等工作预案,依法追究投资者出资瑕疵责任和清算责任,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吴爱民、首席记者王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