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了7起已经侦破的非法出版重大案件。一批经营额高达千万余元集排版、制版、印刷、装订、批发和零售一条龙的非法出版团伙被彻底捣毁。7起案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捕归案并移送检察院审理起诉,部分已经被司法宣判。
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7起案件包括:广州“3·13”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协调督办的河北-广州“3·18”非法出版物案;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已经宣判的南京“12·08”储运非法出版物案;大批量贩卖地下“六合彩”码书码报的湖南岳阳“11·01”非法出版经营案;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已经宣判的咸宁“4·01”印制非法出版物案;黑龙江省公安厅重点督办的哈尔滨“5·24”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及福建三明“8·30”非法出版案。
广州“3·13”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3月13日至14日,广州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执法总队,海珠、荔湾、天河区文化执法队,成功打掉一个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的团伙,现场抓获涉案人员6人,查获储存非法出版物窝点3个,收缴盗版出版物共计242个品种22万余册,涉案价值达2000余万元。
3月13日,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接到市公安局消息后,在荔湾区3个特大仓储非法出版物的仓库窝点对仓库内的涉嫌非法出版物进行了现场取证、分类、抽样、登记保存,共登记保存涉嫌非法出版物3.96万册。当日16时30分,又有一辆装有约3000本《鼠年运程》图书的小货车驶入现场。经现场询问司机,获取源头线索,又分别发现少量《鼠年运程》装订散页及半成品和《说地谈天》等630册涉嫌非法出版物。3月14日,市文化执法总队在荔湾区一个特大仓库内,查获涉嫌非法出版物共计18.832万册。越秀、海珠、荔湾文化执法队迅速采取行动,对与“3·13”案有直接关系的3家无证书报摊进行了查处取缔。
目前,马某、张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理起诉。
河北-广州“3·18”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初,广州市“扫黄打非”办通过对市场调查发现,广州天河有一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团伙,其进货渠道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3月1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协调公安部、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广州市“扫黄打非”办在京召开案件协调会,决定将此案定名为广州“3·18”非法出版物案,部署组织查处工作。
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协调督办下,在广东、河北公安、“扫黄打非”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根据广州方面提供的线索,9月22日,河北公安、新闻出版部门查获了河北方面嫌疑人张某准备发出的非法出版物1700余本。11月4日,河北公安部门对嫌疑人张某等4人实施抓捕,并查获其存储仓库两处,现场查获非法出版物1.4万余册,彻底捣毁了这一集排版、制版、印刷、装订一条龙的非法出版窝点。11月5日下午,广州市方面将“3·18”案的主要嫌疑人姚某抓获。至此,该案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院审理。
南京“12·08”储运非法出版物案
2007年12月8日,南京市下关公安分局民警在晚巡逻时,查获一辆可疑小型面包车,检查发现该车装有非法图书和报刊共24包。其中,《新中央机密》等非法出版物8个品种3027册、码洋12余万,《环球时闻》、《家庭主妇报》等非法报刊593份、码洋688元,司机陈某系外地来宁从事个体货运业务人员,称被查非法书报刊为他人委托运输,拒不交待货主姓名和住址。同年12月9日,南京市“扫黄打非”办与下关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联合出动对陈某位于该市建邺区下圩村62号的暂住地进行突击检查。经清点,共有盗版《申论与写作过关宝典》等非法图书154种1.5万余册、码洋37万。
司机陈某在沉默3天后终于交待了幕后货主及其住址。根据已掌握的情况,专案组积极开展内查外调,一方面将主犯陈某某列入全国“在逃”网中的追捕名单,开展网上追逃,并将案件上报南京市公安局和江苏省公安厅,案件被江苏省公安厅列为挂牌案件。另一方面加强对货运站等的调查,收集线索,固定证据。同时,成立专门抓逃小组,在陈某某的户籍地、暂住地及其主要关系人居住地布控。2008年3月初,办案人员利用技侦手段,及时追踪到主犯陈某某的行迹,并最终在南京一藏匿地成功将其抓获。
2008年7月20日,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未完待续)(记者赖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