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1月6日,在陕西西安结束的全国公安机关涉外案(事)件统计工作培训班上获悉,《全国公安机关涉外案(事)件统计规范(试行)》已经正式印发,并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据介绍,该《规范》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章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制定,对涉外案(事)件进行了定义,对统计原则、方法、步骤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规范》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涉外案(事)件统计工作,有利于全面了解、掌握外国人违法犯罪情况和相关数据。
来自全国31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和民航、铁路、森林公安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其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规范》的操作和执行进行了全面讲解,并对与会代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陈磊 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