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拖欠民工薪资房屋不得销售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河南规定拖欠民工薪资房屋不得销售
2009年01月07日 15:14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春节临近,我省已经进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结算高峰期。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郑州许多建设项目出现了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街头经常可以见到农民工大横幅讨薪的场面。为了在春节能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省建设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市建委认真解决相关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经济危机影响建设项目 缺资金存在拖欠隐患

  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与国民经济关联度高的建筑业形势也不容乐观。

  去年下半年,我省部分工程项目面临资金困难,存在一定程度的拖欠隐患,许多在建项目受到资金链的影响处于停工或者半停工状态,不少农民工的工资无法按时发放,特别是春节临近,大部分农民工需要回家过年,工资拖欠这一问题越发明显。

  查实认定恶意拖欠企业暂停房屋预售

  不同类型拖欠工资的将会有不同的治理措施,属于政府工程的,将督促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对于房地产、都市村庄改造和社会其他投资项目,将责成当事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存在矛盾纠纷的,要引导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予以解决;

  对于经查实认定或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拖欠,但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欠款的建设单位和各施工企业,将暂扣施工许可、暂停房屋预售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列入信用不良单位黑名单,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对拖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包工头进行公示并限制市场准入,暂停招投标活动或无限期清出当地建筑市场等制裁措施。

  “不法讨薪”行为将受到严厉惩处

  查明确实存在拖欠事实的,各地市建委将切实帮助解决。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劣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对有关企业及责任人给予严厉惩处,并予以曝光,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将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地点和电话,保证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编辑:吴博
    更多国内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