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深入推进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务求取得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新成效。(1月6日《西安晚报》)
2009年被称为“因公出国(境)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年”,这句话释放的意味颇为丰富,一则说明2009年将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大有作为,一则说明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我们并不缺少制度设计,否则也就无所谓“执行年”了。
事实的确如此,1993年中办和国办发出“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去年8月,十部委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制止干部公款出国(境)游。
可以说,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我们并不缺少制度,但同时,尚有一些违规出国(境)团成了漏网之鱼。比如,如果不是网友曝光,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的“出国考察”丑闻就不会大白于天下。因此,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仅仅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上着力还不够,还要充分挖掘多种渠道。
首先要晒公共财政。如果细节被曝光,如果预算被公之于众,那么因公出国(境)旅游者必定会有所忌惮;其次要强化异体监督。同体监督不能说毫无益处,但参诸现实体验,同体监督不如异体监督更具效力和威力。异体监督主要就是构建平台,让公众直接监督。最后要实施问责。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