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确保春节期间城乡特困群众生活,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城乡特困群众生活安排及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目前我省已有7市正在或即将给重点救助对象发放消费券或生活困难补助金。
省民政厅要求,2009年1至2月份的城乡低保金和农村五保供养金务必在春节前发放到户,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发放的县(市、区)也必须在春节前将一季度低保金发放到户,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平安祥和地过好元旦、春节。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因灾遇难者家庭、重伤重残家庭、居住在临时过渡房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五保户、农村特困家庭作为工作重点,做好后续救助、低保制度和冬春救助的衔接工作。
[链接]
成都:向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发放消费券,每人100元,共计发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受惠人口达到37.91万人。
广元:给2008年10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每人100元。
乐山: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由每月165元调整到每月2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900元。
泸州:拟向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百岁老人在春节前发放消费券120元。本次共涉及困难群众238676人,发放资金2864.1万元。
绵阳: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元旦春节慰问金,人数为去年12月份已保障的城乡低保对象,标准为每人100元。
南充:1月20日前向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惠及64万多人,资金总量达4500多万元。
攀枝花:正在发放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对象为2008年12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人100元。(记者 宋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