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盈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盈涉嫌受贿一案,于近日侦查终结,杨盈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0年,杨盈开始担任盈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现已查明:杨盈利用手中职权,在为单位和个人办理土地证等相关手续以及其作为盈江县灾毁土地复垦项目工程的主要负责人期间,陆续多次收受办证户和项目工程施工方贿赂40余万元,涉嫌受贿罪。
以上经济问题案发后,侦查人员对其依法进行搜查时,又在其办公室书柜中查获现金5万元,在其住宅卧室内床下的暗格中查获现金39万元和60余万元的存折一本,以及美金700元。
侦查过程中还发现,其妻子成某在检察机关对杨盈立案侦查的次日早上,就找到杨盈的朋友李某,交给对方一张银行卡及杨盈的身份证,请此人迅速帮忙把银行存款全部取出,并由其暂时保管。
为了帮将这些资金转移,“临危受托”的李某立即行动,持杨盈的身份证,以杨盈的名义分五次将60余万元的存款全部取出。这些赃款被全部追缴归案。
此外,侦查人员还依法冻结了杨盈存给其女儿的赃款50万元。
对于以上查获的款项,除认定的40余万元涉嫌受贿外,其余170万元杨盈和妻子成某均不能说明和提供有效合法来源的证据,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黄占啊 首席记者 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