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引起较大影响的原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潘洪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日前在山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现年53岁的被告人潘洪才于1999年至2007年间,利用担任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为他人承揽建筑工程、减免房产开发规费和保证金以及安排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赵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28万余元。此外,被告人潘洪才对其600多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该案将于近期在聊城中院开庭审理。 (王希玉 王相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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