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旨在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强绩效管理、严格内部监督的“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将在北京检察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档案并将成为对检察人员执法绩效进行考评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依据。
据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希介绍,建立执法档案的范围包括了北京市各级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等9个部门中从事执法工作,担任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法律职务的人员。执法档案的内容将主要记载检察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工作数量、执法工作质量和其他综合执法工作,以及检察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的行为和形象是否达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情况、检察人员是否存在因违纪被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况和检察人员本人所在部门和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的意见等。执法档案将自检察人员从事执法工作之日起建立,实行一人一档,并将成为对检察人员执法绩效进行考评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依据,以及日后检察人员职业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执法档案形成的检察人员年度执法绩效将以文字形式存入干部档案。此外,执法档案由所在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审定并通过后向其进行反馈,检察人员如有异议,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议。(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张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