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贫困县斥巨资建起了移民楼,近千名农民将从居住条件恶劣的地方搬迁入住这里。然而,这个被当地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之首的移民楼,多数搬迁农民却不领情。农民无奈地说,虽然政府花钱给自己盖了楼房,却住得不踏实。一是移民楼远离田地,耕种管理农作物不方便;二是牲畜不知道放在哪里养,农机具也没地方存放,甚至有的还担心交不起取暖费。
按理说,移民楼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环境,农民应该打心眼里感谢政府的惠民之举;可事实是农民住上了楼房却高兴不起来。究其原因,是当地政府的做法脱离实际,违背了农民意愿。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光有为民办事的良好愿望,却不深入群众,不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不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仅凭个人想象决定重大问题,结果事与愿违,“民心工程”得不到群众的认可。
“民心工程”能不能得“民心”,其标准是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要让“民心工程”得“民心”,就得顺民意。
为此,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走群众路线。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帮其所需、解其所难。
要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建设“民心工程”前要先征集民意,将其作为决策依据。群众的事,群众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只有倾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民心工程”才能真正得“民心”。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俗话说得好,“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事实证明,只有实实在在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才是真正的政绩。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那样,“真正的政绩观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因此,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为群众创政绩”的观念,不搞那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不做那些违背民意、劳民伤财的事;多做让老百姓受益的事、打基础的事、起长远作用的事。
新年伊始,各级党委、政府又要确立新一年的“民心工程”建设目标,建议决策前多听民意,顺应民意。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更要扎扎实实为广大群众办实事,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到群众最急需的地方,这样,“民心工程”才能赢得“民心”。(陶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