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宣判的万里大造林案中,该公司董事长陈相贵被判有期徒刑11年,不过其间法院对名誉副董事长、代言人何庆魁获得的488万元代言费是否合法却没有任何表态……昨天,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范新义在接受本报(成都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何庆魁有还款能力,他们会加大追缴力度,让何庆魁把涉案款全部退还。
对于488万的代言费,范新义认为,尽管法院没有就合法与否的问题表态,但这笔“涉案款”必须全部退还。“目前何庆魁退还的还不到200万,他必须全部吐出来。”范新义说,经过他们了解,何庆魁是有还款能力的,只是他不愿意全部退还而已。同时,范新义称警方会加大追缴的力度。
现在何庆魁还在忙着为春晚的语言类节目看剧本,他仍坚持认为488万是自己的合法收入,“我们演出过100多场,付出过劳动。”和记者的聊天中,他也表示自己听说了警方会加大追缴力度的消息,何庆魁告诉记者不会跟警方对抗,但他还是打算等待该案二审后再决定是否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申诉,“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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